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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任性”违约 “黑名单”让“老赖”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8-02-07 16:05:14


    “法官,我让家人凑齐了钱给你送来了,快把我从失信‘黑名单’中撤下吧,眼瞅着一笔大单子就要黄了,真后悔没早点还钱啊。”2月6日下午,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而不能买飞机票出行的被执行人吴某委托家人来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全部5万余元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高先生手中。电话中,吴某还不住叮嘱执行法官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案件】签完合同,卖家反悔了

    2016年,高先生及其家人经过反复考虑看中了吴某的一套两居室。当年4月,在某中介的居间下,高先生同吴某签订了三方《房产买卖(居间)合同》,约定高先生以68万元的价格购买吴某的该套房屋,高先生先支付给吴某及中介定金各5万元。合同中还约定,高先生及吴某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中介随后将保管的5万元定金交给吴某,如因吴某单方原因不能交易,则其支付给高先生5万元违约金并退还定金。

    合同签订当天,高先生便将两笔共10万元定金分别交给了吴某及中介。让高先生没想到的是,约定的过户日期过了两个月,吴某却迟迟没有动静。更让高先生感到吃惊的是,没过几天,吴某表示,房子不卖了。“他说房子是他们夫妻俩共有的,事前买房他媳妇不知情,现在他媳妇不让卖了,”高先生事后称,“过不了多久吴某就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了,别说退违约金了,就连5万块钱的定金也没退给我。”。

无奈之下,高先生将吴某起诉到了惠济法院。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吴某返还高先生定金并支付5万元违约金,如未如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执行】上了“黑名单” “老赖”忙还钱

    判决生效后,吴某将5万元定金转账给了高先生后又玩起了“失踪”,绝口不提支付违约金的事。高先生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未能联系到吴某,经查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正在案件一筹莫展之时,2月5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了吴某的电话。吴某在电话中称,作为公司的业务员,其要到上海出差谈一笔生意,却由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而被限制购买飞机票。于是,他便主动打电话到法院,要求马上履行。

    “当时官司败诉后,家人都劝我早点把钱还了,我当时心里憋着一股气,就没理会,现在还要多支付几千块钱的利息,还差点耽误做生意,真是悔不当初啊。”履行完全部债务后,吴某对执行法官说道。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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