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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依法对三名带头围堵法院闹访人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16-12-02 14:38:54



  2016年12月1日上午,上访人王帅龙、卞晓鸣、刘海流等三人因与郑州中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河南保平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其他投资理财关系为由,纠集近100名人员到郑州中院门口进行群体性上访。郑州中院法警支队、执行局、立案二庭干警及时到场,积极劝导上访人员选出代表反应诉求,但王帅龙、卞晓鸣、刘海流等人聚众将郑州中院南大门围堵,造成办公人员及其他当事人和车辆无法出入,严重扰乱了办公秩序,造成金水路上大量群众聚集围观、带来安全隐患。期间,该上访群体还有组织性地采取呼喊口号、抢夺干警对讲机等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障干警正常的工作环境、方便其他当事人诉讼,法警支队、执行局将王帅龙等9人强制带离,组织上访人员选出代表反映其诉求。在法警支队将人员带回后,执行局组织骨干力量对带回的9名人员进行了询问、固定了证据。另对照录像甄别,在群众代表刘志普等6人写出检查并责令具结悔过后,郑州中院对该六人进行了训诫。随后,向其他上访群众通报了情况后,组织其他上访群众有序离开郑州中院。对在法院门口聚众哄闹、不听司法人员劝阻的王帅龙、卞晓鸣、刘海流等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该三人采取司法拘留15天。现已将该3人体检后,送入拘留所。

  此次对聚众信访事件的处理,给社会公众进行信访也提供了警示,不论是否案件当事人,都要通过正常途径和方法反应诉求,决不允许通过围堵法院大门、谩骂司法人员、聚众呼喊口号等方式进行非法上访,否则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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