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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法院六十日执行会战打响第一枪

  发布时间:2016-11-30 09:01:36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提出的“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要求,清理执行积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惠济法院继6月-9月“百日执行风暴”后,开展自2016年11月25日-2017年1月25日六十日执行会战活动。

  11月29 日上午,惠济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霄鹏带领执行局及法警队干警,集中向积案老赖突击执行,正式打响了“六十日执行会战”的第一枪。

  申请执行人高某的妻子,15年前在自己村庄附近的道路上卖菜时,被被执行人牛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撞倒,导致当场死亡。后经法院判决,牛某需赔偿高某各项损失费26万余元。在料理完妻子的所有后续之事后,高某拿着法院判决找到牛某索要赔偿款,但是不是找不到牛某本人,就是牛某家人请求延迟支付,看着牛某家里落魄的样子,高某一次次允许牛某推迟支付。可是几年过去了,牛某除了前后给的5万余元后,就表示没钱,不愿再支付剩余赔偿款。气愤的高某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在带人找到被申请执行人牛某前,张局了解到牛某所在的村庄正在拆迁当中,按照本村拆迁协议,牛某及其家人能得到多于20万元的赔偿款。在到达牛某家后,牛某家人宁愿将牛某带走拘留也不愿把将来的拆迁款赔偿给高某。但是考虑到解决问题才是对申请执行人权益的最大保障,张局将高某和牛某分开做思想工作,随后牛某的家人写下了一份担保书,担保将来一旦拆迁款发放,就偿还高某的20余万元。高某也愿意再给牛某及家人一次机会。最终一场多年的积案顺利解决。

  一上午的执行,包括张霄鹏局长在内的三个分队奔赴辖区5个村庄,执行案件12起,抓获老赖3名,当场执结案件5起。

  此次“六十日执行会战”活动,惠济法院建立了“五定一包”责任制,即实现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期限、定目标责任。并将以古荥法庭和花园口法庭为中心辐射的全面撒网执行,做到强制执行和人性化执行相结合。坚持要穷尽财产线索,穷尽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又要做好和谐执行,慎用强制措施,构建和谐社会,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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