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行政和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郑州分院。
其中: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行政是郑州市市级审判机关,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第二审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再审案件等,供给方式为财政全额供给,工资发放为财政统发;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郑州分院是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机构,单位性质为全供事业编制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法官进修培训工作,供给方式为财政全额供给,工资发放为财政统发。
目前,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郑州分院财务未单独核算,年度预算全部包含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行政。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含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郑州分院)2016年度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463人,实有在职人数为541人。其中:机关行政单位编制人数446人,实有528人;法官学院全供事业编制人数23人,实有13人。离退休人员有146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14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财政预算收入合计934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6746.4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26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合计9346.48万元,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00.3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0.1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7%;商品和服务支出373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0%。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为在职干警的工资及医疗保险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为在职干警的住房公积金和离退休干警的离退休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为维持法院运转及日常办公办案支出。
附表1:《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2:《2016年财政预算人员支出表》
附表3:《2016年财政预算公用及运转支出表》
附表4:《2016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表》
附表5:《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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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