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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 体会法律温暖

——记新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晓莉

  发布时间:2011-10-26 10:34:29


    “感谢李法官,如果不是你耐心做工作,我们的赔偿款就无望了”。赵建兴家属接过10 000元赔偿款感激地说。这只是新郑法院李晓莉法官调解解决的交通肇事刑附民赔偿案件的其中一件,而类似此类案件,尤其遇到肇事者家庭经济困难,而死伤者家属又一时难以理解接受时,调解起来棘手,工作难度大。但李晓莉法官在刑庭工作近两年来,从没有因案件难度大和复杂而抱怨、退缩过,从接受案子到妥善解决,她用一种女法官特有的耐心、敬业之心和亲民之心,加上娴熟的职业功底及在法庭历练中的调解工作方法,总能做到案结事了,使受害方心存感激,被告人心服口服。近年来,经李晓莉法官手调解解决的此类刑附民赔偿案件有100余件,为刑附民被害当事人挽回的赔偿款有50余万元。      

    李晓莉法官,女,汉族,1975年12月12日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自中南政法学院(现更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至新郑市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新郑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参加工作十四年以来,她以默默奉献和实干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06年所在的梨河法庭荣立了集体二等功;2009年度、2010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新郑市政法委评为“新郑市优秀政法干警”;2010年4月,被共青团郑州市委评为“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今年6月,又荣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扎根基层心系百姓    六年勇创“三无”佳绩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优异成绩也绝非一日之功。2003年7月,李晓莉在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被任命为梨河中心法庭任副庭长,从此开始了长达六年多的基层法庭工作。梨河法庭辖两个乡镇,有近百个自然村,流动人口多,社会情况复杂,历来是案件多发地。为确保高效率、高质量结案,她和书记员经常是白天发手续、调查取证、调解、开庭,晚上披星戴月制作法律文书,经常工作到半夜。刚下法庭时,她的女儿尚未满一岁,家中有许多事情需要她,法庭和家庭,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时常发生矛盾,但她注意正确处理两个利益的关系,从不为个人事情影响工作。

    有一次中午一点多,她还在调解一个邻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开始时矛盾十分尖锐,经过她上午几个小时苦口婆心的工作,终于有了和解的迹象。就在这时,丈夫从家里打来电话,说他有急事要去单位,可女儿感冒发高烧,这时家里又没有其他人,她听后非常着急,恨不得立刻赶回家中。但是手头的案件如果不趁热打铁争取调解成功,可能就要前功尽弃。犹豫再三,她毅然打消了回去的念头,让丈夫找邻居帮忙将孩子送到了医院。下午两点多,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化解了一起可能激化的社会矛盾。

    在梨河法庭工作的六年多以来,她审理的700多件民事案件保持了“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上诉案件;无一发回改判”的“三无”案件佳绩。更可贵的是,她审理案件的调撤率连年保持在80%以上,2009年达到了创纪录的90.5%。多年扎根基层的辛勤工作,使她不但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也因此获得了多项荣誉:她荣立了个人三等功,并被新郑市政法委评为2009年度“新郑市优秀政法干警”。

    实现“三零”工作目标  锐意创新彰显公正

    2010年1月,李晓莉调任刑庭副庭长。面对新的工作环境,她没有畏难不前,刻苦钻研刑事审判业务,很快就熟悉了新的工作,成为刑事审判的行家里手。同年8月份,李晓莉的母亲因意外右腿髌骨骨折,卧床不起长达数月,但她丝毫没有因此而耽搁工作,白天跑单位,晚上跑医院,硬是咬牙坚持。看着、摸着女儿消瘦的脸庞,老母亲的眼泪夺眶而出。而李晓莉则安慰着母亲说:“妈,我没事”,硬生生把到眼眶边的泪水又咽回肚里。那一年,她办结了各类刑事案件220余件,结案数居全庭第一,在全院名列前茅,且均实现了“零超审限,零超期羁押,零违法违纪”的三个“零”工作目标,审结的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上诉、无一发回重审,保持了很高的办案质量。其中审结的涂东生等十三人聚众斗殴一案,做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上级领导的称赞与好评。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还锐意创新,在提高司法公信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去年十月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以来,她认真研究探索出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量刑程序的庭审模式,制作体现量刑过程和各方量刑意见的裁判文书,有力地促进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受到省市法院领导的表扬,也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基层法院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较多,怎样强化缓刑适用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避免缓刑犯重新犯罪,一直是基层刑事审判的一个难题。在审判实践中,她受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政法重点工作的启发,提出了对缓刑案件借鉴临刑会见制度的思路,开展缓刑会见的建议,引起院党组的高度重视。经过调研论证,新郑法院在全国首家推出了缓刑案件会见制度,在对缓刑案件宣判后,召集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员,和法官一起联合对被告人进行判后释法,教育、感化、挽救和鼓励缓刑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李晓莉身体力行,对所承办的所有判处缓刑的案件进行会见,有力地推进了这一制度的落实。这一创新举措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河南法制报等多家省市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在司法界引起了较大反响。

    在办理各类涉及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时,她充分发挥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注重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她所审理的刑附民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率达99%,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4月,李晓莉被共青团郑州市委授予“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的荣誉称号;今年6月荣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回顾十几年来的法官生涯,回顾自己办结的上千起案件,李晓莉感慨地说:“我是一名法官,让每一个接触到我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体会到法律的温暖是我一生的追求。”李晓莉法官是这样说的,同时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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